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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美森文秘网 发表于2022-06-18 15:54: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耕地“ 非农化”“ 非粮化” 及撂荒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要求,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土地流转,推进撂荒地利用,守住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两条底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从严整治“两非一撂”问题,扎实推进耕地利用,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生产,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 三、工作目标 (一)坚持控增量、减存量的原则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蔓延势头,坚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类处置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历史问题,杜绝增量、消化存量、严治抛荒,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力争 2026 年底前将所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全镇所有耕地用于粮食生产。

 (二)深入村组开展“两非一撂”地摸底、建立台账 结合撂荒地区域条件、交通现状、水利资源等实际情况,按

 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全镇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转包、流转、出租、入股等方式多渠道利用撂荒地,力争 2022 年底前全面恢复撂荒地利用。

 四、工作重点 (一)坚决遏制新增 1.建立巡查制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撂荒地行为,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

 2.全面整治未经合法审批的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以及变相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化”种植生产的行为,如苗圃、临时用房、挖塘养殖等占用耕地种植非粮食作物而侵占耕地的行为。

 3.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的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互换并地、小块变大块、多块变一块”等做法,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避免出现新增耕地撂荒现象。

 (二)逐步消化存量 根据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具体情形,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

 1.对种植经果林、草皮、吊瓜、莲藕等多年生经济作物以及围田养殖等情形的,首先从容易清理腾退、生产基础条件损坏较轻、土地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的开始,采取先易后难的工作模式,稳妥、有序推进。

 2.因基础设施建设、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

 他活动等导致耕地“非农化”、人为擅自毁坏种植条件的,按照及时收集佐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或责令立即恢复粮食生产条件等方式分类处置,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坚决处置。

 (三)聚焦撂荒治理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多年来因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整户离乡、土地贫瘠、地块区域条件较差等各种原因导致未耕种而实际形成的撂荒地(含季节性撂荒地),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因地制宜种植粮油作物,对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及时进行土壤改良。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2 年 4 月 12 日—4 月 20 日)。各村(社)要通过群众会、院坝会、微信群、大走访宣传等方式加大对国家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让广大农民群众树立珍惜土地、用好耕地的意识,为治理耕地撂荒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抓好种植管理,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2022 年 4 月 21 日—4 月 30 日)。各镇村(社)要深入田间地头摸排耕地撂荒、“两非”种植等情况,分组逐地块登记造册,分类制定落实复耕复种措施,建立“两非一撂”复耕复种台账。4 月 30 日前,完成耕地撂荒和“两非”情况摸排,制定复耕复种计划、复耕复种措施。

 (三)集中治理(2022 年 5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其中撂荒地治理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各村(社)要根

 据摸底工作台账,结合治理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以治理撂荒农田、耕地为重点,进行集中治理,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可以示范引领,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治理,再整体推进。

 (四)自查总结(分两个阶段进行)。各村(社)于 2022年 11 月 30 日前对撂荒地、2027 年 1 月 31 日前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治理目标任务,分阶段对本辖区内的耕地“两非一撂”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地块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两非一撂”耕地得到有效治理。

 六、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严控增量。认真摸排建立台账,结合三调成果,卫片图斑、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问题清单,深入排查,对土地分门别类做好归档管理,为有效保护耕地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配合。切实做好现有耕地保护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耕地保护中来,开通举报电话(**),强化综合执法巡逻,严防死守,确保不再新增占用耕地种植花卉苗木等。对发现的违规占用耕地及违法破坏耕地行为要强力予以打击,提高震慑力,筑起切实有效的耕地保护防线。加大政策宣传,让群众增强珍惜土地、用好耕地的意识,为治理耕地撂荒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强化宣传、减少存量。镇自然资源所牵头,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共管理办等相关部门参与,扎实开展各村(社)辖区土地普查工作,要加大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分步分批持续引导群众做好苗圃、吊瓜产业的复耕工作,引导占用

 永久基本农田养殖和种植经果的农户逐步退出,恢复农田可耕作水平。利用种植补贴等惠民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种粮积极性,遵循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特则特的原则,逐步治理撂荒地现象。

 (三)合理布局、补增耕地。要积极争取增减挂、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等政策,逐步增加耕地面积。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力布局,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明确区域土地利用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水稻、油菜、玉米、豆类等种植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菜、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要以增加粮食产量为目标,分步实施耕地补充,鼓励引导暂时无法复耕、且有条件种植粮食的矿山复垦复绿、苗木种植用地等区域发展粮食生产,广泛种植大豆、马铃薯、花生等粮食作物,待复耕条件成熟后实施全面复耕。

 (四)规范秩序、建立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准确把握土地管理政策法规,深入查找和切实解决在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要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各村(社)承担属地监管责任,要主动履行职责,对耕地保护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员要加强日常巡逻巡查,抓好集体土地管理,保护和利用好耕地。要充分调

 动生态护林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让他们成为耕地保护的宣传员、监督员。镇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担行业监管责任,利用好卫片执法等科学、先进的手段,指导各村(社)开展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树立全镇工作“一盘棋”思想,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开展动态监管。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镇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村(社)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巡逻巡查,对耕地利用和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倾向或苗头性现象要及时制止,立即整改,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的干部将追责问责,镇党委将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制止耕地撂荒等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及干部评先选优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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