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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活动方案

美森文秘网 发表于2023-05-04 14:45:4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活动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市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活动方案(2022年)

  一、目标任务

  1、建立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立2个5000亩以上相对连片的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示范区土壤有机质含量较项目实施前平均增幅1%以上。

  2、开展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按照全省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应用20xx年占补平衡耕地质量已评定的9个项目相关数据结果,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与全区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对比分析,形成试点县补充耕地质量等级对比情况报告

  3、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采集并检测90个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点土壤样品,应用20xx年采集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评价全区耕地质量等级。

  二、实施区域

  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实施区域为马鞍街道和横梁街道,涉及13个村居,总面积为2.1万亩,其中马鞍街道1万亩,横梁街道1.1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
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主要涉及金牛湖、马鞍、竹镇、横梁、程桥、冶山6个街镇;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涉及全区9个街道。

  三、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实施主体

  重点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耕地质量提升示范任务,由实施主体自愿申报,街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实,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30个。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实施主体不再承包示范区田块,在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可由接管的承包户实施或在本街镇重新选择实施主体及实施田块实施。实施主体详见附件1。

  四、实施内容

  1、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在全区9个街镇对已建立的90个耕地质量调查点,开展土壤样品采集、检测与评价。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容重、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
依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33469-20xx),按照全省统一确定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20xx年土壤检测数据,评价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并更新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

  2、建立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在全区建立2个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总面积2.1万亩。其中马鞍街道1个,示范区面积1万亩;
横梁街道1个,示范区面积1.1万亩。针对示范区土壤贫瘠的问题,以地力培肥改良为中心,推广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等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主要对应用的商品有机肥进行补助,补助数量为5565吨。

  3、开展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对20xx年六合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区开展等级评价,共涉及项目9个,分别为程桥街道金庄社区王营等组土地整理项目(Z17A23013),横梁街道王子庙社区流滩杨等组土地整理项目(Z17A23010),横梁街道钟林村金家汪等组土地整理项目(Z17A23011),冶山街道瓜娄社区庙陈等组土地整理项目(Z17A23004),冶山街道瓜娄社区彭庄等组土地整理项目(Z17A23005),冶山街道岗陈社区黄山等组土地整理项目(Z17A23006),竹镇镇石婆社区熊坊等组土地整理项目(Z17A23007),竹镇镇乌石社区曹坊等组土地整理项目(Z17A23008),竹镇镇乌石社区郭庄等组土地整理项目(Z17A23009),按照全省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应用9个项目中耕地质量评定相关基础数据,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与全区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对比分析,形成试点县占补耕地质量等级对比情况报告。

  4、开展耕地质量提升效果监测评价。在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内建立10个效果监测点,即分别在马鞍、横梁街道各建立5个耕地质量提升效果监测点。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耕层厚度、容重等。综合分析示范区在项目实施前后土壤理化性状变化情况,对项目区示范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报告。

  5、开展宣传培训。在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树立2个标识牌,组织开展一期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培训班,让种植大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掌握主要技术要领,提高农户保护耕地思想意识。

  6、开展项目核查与验收。委托第三方对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中应用商品有机肥进行核查,对实施主体申报面积、相关信息等进行核实,并对示范区建设实行监督,确保项目经费落到实处,技术模式效果在示范区真实可见。

  五、资金补助环节及标准

  项目资金概算24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25.9万元。主要用于上述基础性工作、物化产品补助、技术推广服务与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表1)。

  1、物化补助。对示范区应用的商品有机肥进行物化补助,补助数量为5565吨,补助标准400元/吨,财政补助资金222.6万元。商品有机肥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肥企业和采购单价,财政补助后不足部分(即商品有机肥超出400元/吨部分)由示范区基地的实施主体自筹。

  2、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补助。由于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为每年常规工作,为了保证土壤样品能够及时采集与检测,项目实施前已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机构,中标单位为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容重、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土壤采集检测费用补助标准600元/个(土样),数量为90个,补助资金5.4万元;
委托扬州地恒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江中下游平原丘陵农畜水产区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近年土壤检测数据,评价全区耕地质量等级,并邀请专家进行会商确认,补助资金3.6万元。其中专家会商补助费1万元,补助标准0.2万元/人 ;
系统更新补助费2.6万元。小计9万元。

  3、树立标牌补助。在马鞍街道、横梁街道示范区选择交通便利、示范效果明显田块树立项目标牌2个,标牌补助0.4万元/个,补助资金0.8万元。

  4、示范效果跟踪监测补助。委托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作为本项目技术支撑合作单位,签订相关技术服务合同,承担项目示范效果跟踪监测、评价等工作,效果监测点补助标准3600元/个,补助资金3.6万元。

  5、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补助。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评价第三方(为了保证项目及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前已通过询价方式确定评价第三方,即江苏新怡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根据294个点位检测数据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补助资金5万元。

  6、第三方核查与项目验收补助。在南京市第三方中介名录中选择南京维施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项目实施内容核查与资金使用审计,并出具核查与资金审计报告,项目实施完成后申请项目验收。第三方核查与资金审计、项目验收档案资料装订与专家评审等补助资金2.5万元,其中第三方核查与资金审计费2万元;
项目验收专家评审费0.5万元,补助标准0.1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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