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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0篇

美森文秘网 发表于2023-11-23 10:21: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6月28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专题会议精神,集中治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超载等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0篇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1

  为贯彻6月28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专题会议精神,集中治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超载等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青岛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方案》(青政办字〔2012〕114号)和《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青交安发〔2015〕3号),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超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押运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运输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改装以及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标准的罐车等上路行为;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单位违规发货、非法充装行为,全面规范道路运输秩序,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超载运输等引发的道路安全事故。

  二、职责分工

  根据《青岛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方案》(青政办字〔2012〕114号),结合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专题会议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交通运输部门

  1.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载运输车辆;

  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和执行发货与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督促相关企业 自觉做到不为非标车辆进行装载。

  2.定期或不定期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大型化工产品等货物集散地进行现场检查,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3.组织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格资质审查,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

  4.完善信息共享和追踪处理工作,建立健全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并落实追踪处理工作,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5.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无牌、套牌和登记手续不全或与实际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商部门

  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四)质监部门

  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五)安全监管部门

  1. 定期向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通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许可情况,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和执行发货与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督促相关企业自觉做到不为非标车辆进行装载。

  2.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专题会议的要求,协调督促各区市和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定期调度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3.对各区市和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制定整治方案,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5年6月底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制定方案阶段(6月底到7月10日)。

  6月底,市政府召集各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召开会议,部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7月10日前,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动员相关企业进行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7月11日到8月31日)。各部门按职责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或联合执法,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从严处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9月1日到9月底)。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对于规范道路运输秩序、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参照市里的形式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负责专项整治组织、调度、协调、和督查,监督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推进整治工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按照整治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的专项整治方案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报表》要于7月6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加大执法力度。要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高速公路入口处、黄岛石化区、董家口经济区和平度新河生态化工基地等作为执法检查重点,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油罐车非法违法运输成本。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打好宣传战。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的严重危害和当前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对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实施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奖励电话,举报查实的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确实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

  (五)加强调度督导。建立隔日报告制度,从7月1日起,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每两天汇总本部门、本区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三、五13:00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整理后上报市委、市政府。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2

  为纵深推进镇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和《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发〔2021〕9号)精神,应县委会要求,在上半年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促进全红线意识明显增强、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高、全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高、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全隐患排查和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镇全生产水平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全感和幸福感。

  二、树牢理念,全面落实全生产责任

  我镇各部门要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解决全生产实际问题相结合,抓牢党政领导干部、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三个重点,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全覆盖,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完善和落实全生产责任,推进实现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三个转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菏泽市党政领导干部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全发展理念,认真制定本单位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做到全责任、全管理、全投入、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聚焦重点,推动各行业领域任务落实

  我镇要按照《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要求,结合学习宣传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攻坚方案,动态更新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度措施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

  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和加油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应急办负责。一是持续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特别是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除生产经营单位全隐患,提高全保障能力;二是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做好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岗位大过关”和“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五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全管理制度;六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准备,依据应急计划及时开展应急演练;七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日常性隐患排查。

  镇消防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派出所负责。

  镇道路运输和交通运输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高参同志负责。

  镇建筑施工和“煤改气”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城建办负责。

  镇城乡建设领域和燃气行业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执法队负责。

  镇化工产业园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化工园区负责。

  镇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环保所负责。

  镇文化旅游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文化站负责。

  镇油气管道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经信办负责。

  镇学校(校车)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教委负责。

  镇农业机械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镇特种设备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市场监管所负责。

  镇医院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卫生院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

  四、强化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整治

  (一)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攻坚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8月10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对我镇重大隐患继续进行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也要盯紧不放,及时整改,强化源头治理,降低潜在风险。要持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重大隐患清单“三个清单”,充分利用好网格化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我镇应当加强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打击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管责任,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三)开展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异地执法等执法检查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镇执法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活动,自觉进行学习提高,增强我镇执法专业力量。

  (四)开展全生产从业人员全技能提升攻坚。以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全事故为导向,全面提高各级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全县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行动。到2021年底,确保全教育培训全员全覆盖,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确保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五)开展全生产宣教攻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新《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扎实推进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精准化全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全知识,培育全文化,在我镇营造人人讲全、人人会全的浓厚全文化建设氛围。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对发生的亡人事故,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五、整治步骤

  2021年8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8月上旬)。我镇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工作情况,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分析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教训,明确目标责任,继续周密部署推动。

  (二)实施攻坚(2021年8月中旬至11月底)。我镇各部门要围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部门攻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

  (三)总结提升(2021年12月)。我镇要对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全面推动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全生产攻坚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组织我镇攻坚行动稳步有序进行,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本企业单位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按照规定情形,采取坚决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行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在严厉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我镇要大力宣传集中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结合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全、支持全的浓厚氛围。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3

  园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山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常安委〔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园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

  特成立开发区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组建开发区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由严建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官威京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强化区域安全主体责任

  落实安全监管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开发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通信、检查、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的投入;依法建立专职安监员队伍,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明察与暗访相结合。

  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区内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编制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要建立满足自身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3.推进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打通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创新思路,推进一体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二)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4.优化规划布局

  根据全县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开发区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和环境条件,组织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建设运营模式;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开发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

  5.严把项目准入关

  按照开发区“一特三提升”的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投资签约、规划选址、财政支持、投资服务的决策依据;制定“禁限控”目录,对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的项目,严格禁止落户;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落后产能,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建立完善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及时淘汰退出开发区;对危化品企业项目引进突出“源头控制、安全处置、过程监管、防范风险”四个环节,严格控制涉危项目准入,充分考虑项目对周边环境和安全的影响,严格把关,合理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6.合理布局区内企业

  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理布置企业分区,把企业与周边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开发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再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制定的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7.完善公共设施

  结合产业特点,不断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以及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等,并实行专款专用。

  (三)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8.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树立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较高的行业,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运用信息系统管理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各方面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

  10.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聚焦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严格督促企业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支持企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举报事故隐患。

  (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控

  11.着力深化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突出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

  突出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仓储运输全过程安全。

  (五)持续夯实安全基础

  13.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结合产业特点,以生态工业园区为试点,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化工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风险监控预警,把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纳入智慧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14.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

  全面掌握本园区及区内企业相关应急信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与开发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的摸排梳理,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全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发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部门、单位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全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管委会对工作完成情况要实施定期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送县安委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工委领导下,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专项整治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联动协同。加强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工作会商制度,构建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各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四)强化责任考核。要把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专项整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措施,建立警示提示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通报约谈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考核引导,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实效。

  (五)加大舆论宣传。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任务,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钉钉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为打赢打好全区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筑牢坚实基础。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4

  为做好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以下称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按照6月23日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此次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围绕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等三个重点方面开展:

  (一)道路运输企业方面

  1.经营资质合法性达不到开业条件;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管理制度不健全;

  5.安全生产台帐管理不规范,未建立“一个台帐、三个清单”;

  6.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落实全员教育培训;

  8.未落实应急管理相关制度;

  9.未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持续运行;

  10.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没有停车场地或场地面积达不到与车辆数量相匹配的要求。

  (二)道路运输车辆方面

  1.经营资质失效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

  2.车辆技术性能、技术等级、使用年限、运营里程数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

  3.车辆未安装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4.车辆未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5.不按规定悬挂标志或标志、标识无效;

  6.不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三)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方面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从业人员从业资质不符或失效、伪造、变造、出租、出借;

  3.从业人员未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不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规程;

  4.车辆驾驶员不按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出车前例检,不如实填写行车日志等。

  三、阶段划分

  此次专项整治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局运输管理站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召开专门的动员部署会议。全县各危化品运输企业也要召开传达贯彻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对照上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检查阶段(7月6日至7月21日)。局道路运输管理站要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紧紧围绕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危化品运输企业(检查内容见附件1)、危化品运输车(检查内容见附件2)、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检查内容见附件3、附件4)认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要填报《全市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清单暨整改复查验收表》(见附件5)。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对存在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要注销企业经营资质。

  (三)督查检查和总结提升阶段(7月22日至7月31日)。市局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原则,对各县(市、区)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复查复检。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预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追责问责。局运输管理站也要认真总结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全面提升辖区危化品运输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刻汲取沈海高速公路温岭段“6.13”槽罐车泄漏燃爆事故事故教训,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危化品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要充分认识我市危化品运输车辆多、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多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努力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狠抓落实。局运输管理站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9号令)、《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市局运管处要加强对各县(市、区)运管机构的业务指导。局运输管理站在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做到执法检查不漏一家危货运输企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实行检查、复查、整改闭环管理,对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有条件的要组织开展专家查隐患,解决专业人员缺乏、管理人员不专业的问题。同时也要统筹做好路面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本县籍危化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对违规车辆严肃处罚,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局运输管理站要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曝光、警示、下达整改令、纳入“黑名单”等有效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对现场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都要提出处理意见,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辖区运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企业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自7月10日起,请局运输管理站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本周《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周统计表》(附件6)报送县局安全科和市局运管处,重要情况可随时报送;7月30日前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告。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5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xx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xx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xx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xx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xx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xx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xx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xx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xx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xx),在20xx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xx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xx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xx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xx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xx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xx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xx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xx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xx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6

  为进一步加强和持续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全体教职

  工及学生的安全,建设平安校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省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区教育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推动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

  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

  处置体系,为维护教职工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教育系统

  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1.压实校内安全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是办学底线的理念,

  承担起校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对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

  指南》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个岗位安全职责并纳入目标绩

  效考核,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教职工及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家校协

  作,建立风险预防、管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各类校外活动场所、以学

  生为主要对象的各类培训机构和课外班等,由属地政府统筹协调有关

  部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举办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单位:

  校办公室,各年级班主任)

  2.完善人防体系建设。采取“学校招聘、相关部门培训、教育使

  用”方式,为学校配齐配强保安、宿管、校医等人员。保安人员按照学

  生规模500人以下2至3名、500人至1000人3至5名,1000人以

  上不低于学生总数3XXXXX的比例进行配备。寄宿宿舍至少配备2名专职

  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保安员。

  校园保安员须通过购买服务从专业保安***聘请,不得自行招聘

  保安人员。校园保安员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原则上

  年龄须在20至50岁之间。校园保安员应急处置装备须按照“八小件”

  防护器材(器件)标准配备齐全。配备1名校医,学生规模超过1000

  人的配备2名校医,每增加600名学生增配1名校医。加大对教职员

  工的法治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每年举办不少于1期安全工作人员能力

  提升培训班。(责任单位:人事处、财政处,总务处)

  3.完善物防体系建设。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

  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升

  降柱等设施。学校视频监控室、财务室、实验室、档案室、保密室等

  重点部位要加强防盗门、防盗窗等“三铁”建设,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率

  达到100%。(责任单位:总务处、财政处)

  4.完善技防体系建设。推进学校智慧安防系统建设。视频监控

  系统要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且保存时间应不少于90天,做到公共区

  域无死角,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要做到校门等重点场所全覆盖,一键

  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要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安装校园周界入

  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系统。(责任单位:总务处、信息

  室、财政处)

  5.完善校内安全防范制度。调整优化校门、教学楼、实验室、

  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化管理和学生请

  销假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

  入证制度,家长接送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迹可查。(责任单位:总

  务处)

  6.完善学生安全教育制度。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

  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安全课程与资源建设,推动安

  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

  育、进课外实践活动。由专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履职情况由其任

  职学校进行评价,由所在单位纳入个人目标绩效考核。学校根据《公

  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结合季节气候变化等实

  际,推动法治安全学习、应急疏散演练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频共振。每

  日放学学校须作安全提示,学生每月至少接受1次安全教育,中小学

  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在完成国家和省规

  定动作的基础上,将6月份定为全州“学生禁毒宣传月”、9月份定为

  “学生安全教育月”。(责任单位:副校长室、法治安全教育涉及的职能

  处室)

  (二)联合校园周边学生安全区域监管体系。

  7.联合相关部门日常管理职责体系。联合公安机关重点加强学

  校安全保卫,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关注自然资源、气

  象部门发布的重点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的预警。联系住房城乡建设(综

  合执法)部门重点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监管及违规占道经营清理整治。

  联合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

  业的监管,为学生和家长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

  务。联合文化部门重点加强违规文化娱乐场所清理整治。联合卫生健

  康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重点加强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卫生保

  健工作,及时处理疫情或者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

  重点加强食堂、供应商及学生集体使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监管。

  联合消防救援队重点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标准化建设、火灾隐患

  消除等。联合教育部门重点督促指导学校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配

  合相关部门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党支部,工会)

  8.强化警校合作机制。完善与维护校园安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

  设置形式和警力配置,联系公安部门,加快推进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和

  治安岗亭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定期邀请派出经验丰富的民警到

  学校对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学校联系警务室和治安岗亭民警

  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广移动警务、“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应用,及

  时通报校园警情,及时应对处置师生报警求助。(责任单位:党支部、

  总务处,各班级班主任)

  9.强化重点巡防机制。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

  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责任单位:总务处,各

  班级班主任)

  10.强化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机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建立校园周

  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治安复杂场所、治安

  乱点进行排查整治,清理校园周边200米以内非法、违规经营的商贩、

  娱乐场所、文化产品等,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按照《中小学与幼

  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

  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设置学生、幼儿、家长等候区、护学通

  道、临时停车位,保障学生及接送人员安全顺畅出行。(责任单位:

  党支部、总务处)

  11.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机制。协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

  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针对少年儿童的

  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传销活动。及时开展校园暴力事件调

  查,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生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要及时组

  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防形成气候危及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

  党支部、团支部、总务处、教务处、各班级班主任)

  (三)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2.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每学期开

  学前学校必须组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对自身能够解决的一般风险隐患完成整改后进行登记,对自身难以解

  决的一般风险隐患要提交主管教育部门,重大风险隐患一律提交教育

  主管部门。落实包保化解稳控责任,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

  解在基层。(责任单位:常务副校长、总务处,教务处、各班级班主

  任)

  13.强化专业风控服务及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学校向具备资质的

  机构、组织购买安全风险预防、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转移相关的

  服务或者产品。全面落实学校举办者为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暨无过失

  责任险。有条件的县校可围绕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校外

  实习、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进行探索实践,充分发挥保险

  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功能作用。严禁以学校名义指定学生购买

  或者向学生直接推销保险产品。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参加保险,分

  担学生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鼓励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

  者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责任单位:财政处、

  各班级班主任)

  14.强化社会协同责任引导机制。学校密切家校联系、加强某某

  协作,新学期开学围绕安全风险防范向家长发1份告知书并落实送达

  回执,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安全为主题的家长会,提醒和引导家长

  加强孩子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定期对家长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

  案例指导,明确学生监护人的职责,引导社会依法合理认识各方安全

  责任。对学校无责任的要第一时间作出说明,澄清事实,避免由学校

  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

  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及时报公安机关要及时坚决制止。(责任

  单位:校长、常务副校长、教务处、各班级班主任)

  15.强化涉校园案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各级要针对各类可能

  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及涉校涉师生问题制定细化应急处置预案,明确

  牵头部门,规范处置程序,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学校新闻发

  言人制度,构建运行应急指挥、协调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

  化机制,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故,

  应优先组织对受影响学校开展救援。切实增强重大案事件发生后的应

  急响应和舆情应对能力,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按照依法办理、舆论

  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在做好组织救援、案事件调查、责

  任认定及善后处理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

  引发炒作和恐慌。组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学生

  人身伤害赔偿准备金,有效应对和处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责

  任单位:校长、常务副校长、教务处、财政务、各班级班主任)

  (四)加紧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16.实施未成年学生保护工程。要健全对校内侵害学生人身权利

  行为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调查处理程序。要关爱农村

  留守儿童、救助困境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完善未成年人维权热线,

  组织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监督落实,鼓励支持法律

  专业组织或单位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性组织,与学校、未成年人保

  护组织、家长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构建对受到伤害学生和涉嫌违法犯

  罪学生的心理疏导、安抚救助和教育矫正机制。要制定细化防范校园

  欺凌、暴力、性侵的工作方案,落实管制刀具收缴,严格教职员工入

  职审查和日常监管,加强学生跟踪教育管理和心理咨询服务,强化校

  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性侵、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建立

  由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实施训诫的制度。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

  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交由公安、司法机关指定的专门机构或者专门

  人员依法处理。持续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育新学校规

  模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党支部、团

  委、常务副校长、教务处、各班级班主任)

  17.实施校园食品卫生工程。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将学校食堂和食品药品采供渠道、“营养餐”等安全监管纳入党政领

  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大风险预警、抽检监测、督

  查指导等工作,及时抽查食品药品和饮用水采购、配送、储存、留样

  等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配送产品“一票否决权”。加大

  针对学校的卫生防疫、卫生健康工作力度,严防发生传染病在校园传

  播扩散的公共卫生事件。(责任单位:副校长、总务处、督导室)

  18.实施校园消防安全工程。严格执行建筑物消防设施、安全疏

  散设施等标准规范,推进校园消防标准化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和易

  燃易爆品使用管理,加强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防火安全

  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严格

  执行防火巡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逃生自救疏散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7

  园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山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常安委〔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园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

  特成立开发区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组建开发区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由严建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官威京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强化区域安全主体责任

  落实安全监管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开发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通信、检查、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的投入;依法建立专职安监员队伍,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明察与暗访相结合。

  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区内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编制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要建立满足自身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3.推进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打通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创新思路,推进一体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二)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4.优化规划布局

  根据全县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开发区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和环境条件,组织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建设运营模式;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开发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

  5.严把项目准入关

  按照开发区“一特三提升”的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投资签约、规划选址、财政支持、投资服务的决策依据;制定“禁限控”目录,对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的项目,严格禁止落户;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落后产能,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建立完善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及时淘汰退出开发区;对危化品企业项目引进突出“源头控制、安全处置、过程监管、防范风险”四个环节,严格控制涉危项目准入,充分考虑项目对周边环境和安全的影响,严格把关,合理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6.合理布局区内企业

  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理布置企业分区,把企业与周边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开发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再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制定的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7.完善公共设施

  结合产业特点,不断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以及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等,并实行专款专用。

  (三)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8.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树立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较高的行业,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运用信息系统管理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各方面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

  10.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聚焦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严格督促企业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支持企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举报事故隐患。

  (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控

  11.着力深化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突出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

  突出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仓储运输全过程安全。

  (五)持续夯实安全基础

  13.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结合产业特点,以生态工业园区为试点,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化工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风险监控预警,把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纳入智慧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14.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

  全面掌握本园区及区内企业相关应急信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与开发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的摸排梳理,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全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发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部门、单位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全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管委会对工作完成情况要实施定期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送县安委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工委领导下,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专项整治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联动协同。加强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工作会商制度,构建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各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四)强化责任考核。要把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专项整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措施,建立警示提示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通报约谈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考核引导,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实效。

  (五)加大舆论宣传。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任务,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钉钉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为打赢打好全区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筑牢坚实基础。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8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教科体局会议精神,特制定***中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学校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会议、隐患查治、安全投入、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预防、危险化学品装备保障、应急管理、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十项制度”,切实增强全校师生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夯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机制、安全教育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等体制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2、严格日常管理。严格门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各类学生活动安全管控、预防溺水、预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项内容。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在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构建安全适用的保障体系。做好我校安全三个“100%,质量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与省教育厅大数据中心的接入工作,全力保障全校校园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1、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认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釆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我校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2、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 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

  3、重视应急疏散演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我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集体活动等相结合进行开展。演练期间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4、强化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看护责任。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进城务工子女要予以重点关注,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做好《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三)做好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

  1、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家长要履行好学生在节假日、周末、上学前下学后的安全监管责任。

  2、落实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认真落实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签订及回执回收保管工作,明确家长签字职责(不可代签),确保预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

  3、落实防溺水知识宣传。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安全告家长书》、微信推送、温馨提示等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增强学生家长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切实履行对子女监护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学生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的监管责任。构建家校一体的预防工作责任体系。

  (四)持续做好消防安全。

  1、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突出风险预防,主动防范, 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区域性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不放过一处隐患。

  2、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要落实“上好消防课、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完成疏散逃生演练”的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简单易学、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识;以教育学生认识火灾逃生疏散路线和辨认消防疏散标识,防范烟火入侵等知识为主;疏散逃生演练应正视模拟火灾灾景,严格演练程序、严肃演练纪律,起到示范和规范作用。

  (五)全面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措施。

  2、强化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要完善机制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隐患;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性侵事件,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3、开展积极有效宣传。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学生进行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专题教育。

  4、严格学校日常管理。严格按照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通过班会等形式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

  5、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和暴力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前期准备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我校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督促各部门进行全面整治,严防走形式、摆过场。

  (三)集中攻坚(2021年)。负责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机制体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具体措施,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与平安校园建设、实现新时代“十个没有”相结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探索解决问题的�路椒ā�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及分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我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持续针对站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确保我分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持续施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加大汛期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隐患排查,针对所辖区道路、隧道、办公区、宿舍、厨房、发电机房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指示标识、用电、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保障监控分中心的安全生产。

  二、全方位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旅游期间车辆高峰期间的安全部署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24小时带班制度,加大外场隧道巡察力度,坚决杜绝车辆拥堵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车辆高峰期期间的保通保畅工作。

  三、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汛期、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强化对灾害天气的预报预警、加强设施设备保养运行、做好应急处置业务培训等,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及时处置,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1、积极改进安全工作方法,把安全工作重心下移,树立危机意识,大力倡导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2、持续加强职工日常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战斗、德才兼备的职工队伍。

  3、加大监控力度,实行实时监控,快速准确传达工作信息,传达指令批示及时准确,不断提高监控水平。

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10

  按照全省、示范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为助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宣传思想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将消防宣传作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宣传,坚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坚持服务群众、高效受益,紧紧围绕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和社会舆论氛围营造“两大任务”,以素质教育、警示曝光、媒体聚焦、宣传服务为抓手,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到2022年底前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覆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解读有关政策要求。

  (二)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常态开展消防警示教育。

  (三)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跟踪曝光突出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推动整改落实。

  (四)宣传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五)宣传推广消防文化精品创作。

  三、宣传措施

  (一)实施全民素质提升工程

  1.构建立体化宣传教育格局。各片区、镇(街道)和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公安、教体、卫健、民政、人社、住建、文广旅、应急管理、宗教、文物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各企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日常管理考评,按照职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落实每月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022年底前全面建立辖区、行业、部门、单位之间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协作联动机制,采取购买服务、义务组织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单位分级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实施意见,按计划逐年推进落实。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活动,2020年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2022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定期对校外辅导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消防技能。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各片区、镇(街道)、村(居)委会等网格力量要定期深入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企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治理重点和工作部署,分级分类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等专项治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扎实开展好日常火灾警示教育的基础上,每年5月份、11月份,分别选定主题,集中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及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中秋、端午、国庆和全国、全省、示范区“两会”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期间,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策划,集中组织宣传教育和提示提醒。

  4.常态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每周至少开展2次流动宣传,重点时期每天流动宣传,普及消防常识。依托户外屏幕、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等媒介常态播出消防公益广告、知识短片。广泛印制张贴重点场所常见火灾风险宣传等系列挂图、海报和宣传标语。突出老旧和“三合一”场所、小微企业、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居民住宅、出租房屋、沿街门店及电气、电动自行车和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分类建立完善重点目标人群信息库,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定期提示提醒消防安全。2020年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房屋、用电大户、电工、小微企业负责人等信息库,2021年建立完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沿街门店负责人和电动自行车主等信息库,2022年实现重点目标人群信息全覆盖,定期推送安全提示。

  5.加强消防安全精准培训。根据不同群体特点,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岗位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巡防保安队员、小企业主,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以及残疾人、孤寡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教育培训。2020年结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和第一书记”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乡村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发动片区、镇(街道)、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和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21年公安、住建、电力、人社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别开展社区民警、巡防保安队员、物业服务企业、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小企业主等的消防安全培训。2022年底前实现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强化消防安全警示曝光

  1.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制作主题突出、易于传播的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和新媒体作品,分类发放、张贴、展播。对具有代表性的火灾,制作案例警示图文通告,广泛在起火区域及类似场所周边进行张贴。对具有行业特点的火灾,制作案例警示海报并组织相关行业系统进行发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辖区发生的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警示、以案说法,并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广泛进行播发警示。

  2.固化每月25日隐患曝光制度。围绕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强整体策划,每月25日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曝光活动,市级主流媒体参与专项整治和消防监督执法行动,跟踪曝光突出隐患和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市级媒体每月至少组织1次暗访曝光活动,通过舆论监督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落实。

  3.完善举报投诉处理公布制度。鼓励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利用“96119”举报投诉电话、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积极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及时公布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回应公众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新期盼。

  (三)畅通媒体宣传报道渠道

  1.电视。持续推出消防科普专题节目,常态播发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定期播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新闻,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市级电视台每月播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新闻不少于5条、专题不少于1个,播发消防安全滚动提示字幕每周不少于100条次、公益广告每月不少于100条次。示范区每半年至少在央视报道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2.广播。持续推出消防科普专题节目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访谈,每天推送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市级电台每月播发消防安全科普专题或专项访谈节目不少于1期、播出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新闻不少于10条、专题节目不少于2期、消防安全提示不少于100条次。

  3.报刊。济源日报、济源晨报定期报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新闻,对先进典型、亮点工作进行新闻特写和通讯纪实报道,曝光火灾隐患和整治结果,发布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理结果等。三年行动期间,市级主要报刊每年至少推出3个专版,每月报道专项整治行动新闻不少于6条次。

  4.网站。利用防火安全委员会网站开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栏,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组织相关网站常态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知识短片,每周更新一次,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5.新媒体。突出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宣传,围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发布内容精准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针对整治内容,策划制作图文、视频类新媒体作品,利用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培训等,示范区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新媒体直播活动。注重采取随手拍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参与专项整治。推出系列“小小消防员”抖音小视频,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提升消防宣传的影响力。三年行动期间,“济源消防”官方微博每日更新不少于5条,微信、今日头条等其他资讯类帐号每日保持更新,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帐号每周更新不少于2次。

  (四)打造消防宣传服务阵地

  1.打造宣传体验阵地。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每年建成一批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0年示范区至少建成1个不小于500平米的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推进消防主题公园建设,2022年示范区至少建设1个消防主题公园、一个消防文化村和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重点单位建设消防文化长廊。用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定期组织社会公众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个体验场馆每周至少对外开放1次。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0年底前全面推广使用云平台,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2.打造志愿服务阵地。建立消防志愿者登记、培训机制,依托邮政、快递、外卖、餐饮、旅游、娱乐、金融等服务行业,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章程,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行活动。2020年底前各镇(街道)至少打造出1支拉得出、叫得响的消防志愿服务队。团委、民政等部门积极做好消防志愿者注册工作。将优秀消防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纳入全国、全省119消防奖评选、推荐范围。

  3.打造信息互动阵地。依托大数据管理平台,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针对薄弱环节,策划消防热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区域的火灾风险提示。作为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城市,2020年示范区结合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利用大数据开展精准宣传提示,2022年在全省推广应用。

  4.打造消防文化阵地。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深入挖掘新时代消防故事,开展“火焰蓝”消防宣传课题专项研究,积极探索“商业+消防宣传”模式,创作富有时代感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等文化作品。面向社会征集消防宣传“金点子”“好创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策划制作针对性强的宣传挂图、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和微电影等消防文创产品。2020年起,每年组织开展“火焰蓝”消防文化作品、消防安全示范课和消防绘画作文等征集评选活动,推出一批消防优秀文化作品,深度应用在各行各业,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将消防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建立消防宣传教育联动、检查考评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有抓手、推进有措施、落实有保障。要借力各类媒体媒介,大力组织宣传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为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形成宣传合力。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与政府机关、行业部门、社会机构的融合发展,用好用足社会优质宣传资源,大力弘扬和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形成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格局。要按照示范区在重要时间节点统一设置的宣传主题,制作宣传作品,开展集中宣传,形成上下联动的规模声势和矩阵效应。

  (三)开展效果评估。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消防宣传教育效果评估方法,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等方式,科学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效果,及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消防宣传教育的方向措施,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性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宣教活动,确保工作实效。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学习借鉴消防宣传工作先进经验,结合各自实际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和机制,确保消防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要强化督导考评,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每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督导检查,跟踪推进落实。

  各单位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中好的做法、亮点工作及年度总结和三年消防宣传工作情况报告,请及时报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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